2014年湖南长沙市教育局直属高职院校招录3人公告(2)
七、考核
(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如下:
1. 考核集合时间: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
2. 考核集合地点:学院综合楼教职工会议室
3. 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须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点30分前在学院综合楼一楼教职工会议室统一集合,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办法:
1、考核由面试和试讲组成,考核顺序和考核的具体内容于考核当天抽签决定。
2、面试和试讲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时间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准备时间60分钟。
4、每位考生的面试在其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
5、面试和试讲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每位考生面试和试讲结束后,到候分室候分,并在其后一位考生面试和试讲结束后到面试和试讲室领取本人的成绩通知单。
6、面试和试讲成绩按2∶8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
7、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在长沙教育信息网站公示。
8、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85分(含85分)。
9、参加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与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资格复审和资格终审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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