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09人公告(第一批)(2)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且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符合相应规定。
二、报名办法
(一)笔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12月19日、20日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届应届生凭学生证、社会人员需附学历验证材料)、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启良路82号一楼报名(上午9:00--下午4:00)。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另行通知。
(二)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发现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告知考生本人,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合格名单确定。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www.jd.edu.sh.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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