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09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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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09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5学年第一批计划招聘教师共409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5届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非师范专业必须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取得或正在取得上海市学前教育上岗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的学业优秀者。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
免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2、社会人员
①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非师范专业必须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且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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