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灵石县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5人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工作相关知识、农村工作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县政府院内进行统一公示。
五、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考核评价内容包括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聘期考核情况、获奖情况、创业情况等。(具体见细则)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对象的确定。按笔试和综合考核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个考察名额出现分数并列时,确定综合考核得分高者为考察对象,若综合考核分数并列则确定综合考核中测评分数高者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
3、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体检费用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确定,考生个人承担。
4、结果应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的,空缺人选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方法同确定考察对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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