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湖北宜昌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3)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市园林局在市人事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市园林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院审定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市人事考试院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及宜昌园林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市园林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市园林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市园林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园林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园林局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委托有关人事代理机构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它要求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48;报名咨询电话:0717-644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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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宜昌市园林局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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