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招聘17人公告(2)
5、考察实习
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后通知实习。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实习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陶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64500551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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