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师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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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师资招聘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前身为1998年成立的华东政法大学经贸系。2002年,商学院正式成立,它是华政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实现创建以法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发展的目标而成立起来的二级学院。商学院依托华政雄厚的法学学科优势,旨在培养具有经济学和法学的复合知识结构的国际优秀人才。学院目前设有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司法会计方向)和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六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暂设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另外还拥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商学院下设经济与商务研究中心、国家资本研究中心、商务与投资研究所、证券投资研究所、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所、企业发展研究所、金融安全与监管研究所、产业发展与企业战略研究中心以及金融、贸易、会计和工商管理四个实验中心。学院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已连续九年互派学生交流学习,与哈萨克斯塔及其他海外高校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招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985”院校毕业的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尚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全部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应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
3.已获得博士后证书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申请相应方向的师资岗位;法学专业进科学研究院工作。应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以上期刊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本学科的学术专著,并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含博士后基金项目)。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2015年师资岗位拟招聘11个。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副高以下人员应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发至sx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博士后”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或硕士毕业生直接应聘基础学科相关岗位,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sx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报名截至2015年9月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及考核。学院及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学院向校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组织面试。
(2)政审。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拟录用人员向校人事处提交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校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站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邮箱:sxyzhaopin@126.com
附件:
1.2015年师资岗位招聘需求
2.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
3.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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