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遂宁蓬溪县招聘乡村规划师5人公告(3)
八、聘用及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于聘用元,不占单位编制),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期间年待遇8万元(其中40%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由用人单位根据被聘任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根据考核得分一次性发放,其余60%按月发放。旅差费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聘任期间被聘任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在支付给被聘任人员的薪酬中代扣代缴。
九、本公告由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392329(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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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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