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招聘16人公告(2)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毕业生到指定的高校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件材料(见附件4)。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广西医科大学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材料,审核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及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综合方面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主要采取回答专家提问、当场教学等形式。
4、确定协议签订人选: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应聘毕业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招聘岗位,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5、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人选当场与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长乐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6、体检: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并到长乐市教育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
7、公示:拟聘用毕业生在长乐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长乐市教育局向长乐市公务员局、长乐市编办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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