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老河口市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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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老河口市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老河口市政府《关于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2]14号)文件精神,按照2015年老河口市事业单位用人计划,老河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数量和岗位
幼儿教师40名。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学历、年龄。
(1)学历:幼师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师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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