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兴国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调26人公告(3)
(三)确定拟录用名单(12月22日)。根据笔试得分情况,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名单。在同等分数下,依次按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较高者、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年限长者、在年龄限制范围内年龄较高者优先录取。
(四)公示
根据笔试结果,县选调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准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凡参加这次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肃处理;选调对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与选调的资格。
本公告由兴国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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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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