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招聘1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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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招聘112人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萧山区卫计系统医学类研究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类研究生112名,具体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具有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博)士学位,户籍、生源不限。已被萧山区卫计系统各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计事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填好《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研究生招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个人简历、成绩单、相关证件等电子稿件发至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0日。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将名单报送区卫计局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经综合比较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参加应聘。
2、现场确认: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现场确认时还必须提供签约单位或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证明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主进行,可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具体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区人社局、卫计局全程参与指导,区纪委现场监督,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实施,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应聘人员填报的志愿、研究的课题、能力和素质等方面,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计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计厅转发人事部卫计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计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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