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卫计系统招聘112人公告(2)
5、签约。体检合格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考察结果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ldbz.xs.zj.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计局研究后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然后正式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对象为区外在编在职人员的(事业编制人员),直接通过商调途径进入用人单位。
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的,该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1-83518297、826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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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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