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翔安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9名联络员公告(第六批)(3)
5、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则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1)体检。以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为体检标准(常规体检和肝功能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翔安区残联的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将视情况派出考核组到拟录聘人员所在社区,对其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3)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再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名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残联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6、公示。对报经批准的拟录聘人员,在区、镇(街、场)政务公开栏和所在村、居委会公布栏进行公示5天。
7、录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人员,由区残联与所聘联络员办理有关审批和录聘手续。
8、招聘的联络员原则上安排在本人所居住的社区(村)残协工作。如本社区(村)无录聘人选,可在本镇(街)范围内调配。
9、联络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当出现联络员缺额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考核录用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招考工作由区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组织。
3、被录聘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聘用后,若本人户籍迁出翔安区的,将视为自动辞职,区残联将从迁出户籍的下月起解除聘用协议。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如笔试和面试的安排、考试成绩等事项的通知,届时将会在翔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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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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