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庐江县庐城城区小学、特校教师选调65人公告(3)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从所选调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自主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自主择校。根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自主择校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自主择校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调动聘用
自主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单位可予以续聘。
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1个月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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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庐江县庐城城区小学、特校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2、2014年庐江县庐城城区小学、特校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2014年庐江县庐城城区小学、特校教师选调介绍信样式.doc
庐江县人社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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