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20人公告(2)
试讲时评委根据《面试评分细则》打分,应聘过程中应聘者不得做自我介绍。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根据评委打分多少,取算术平均值计面试得分,按面试成绩排序。按面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
根据每个岗位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资格完备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照成绩排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组织进行,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属于2015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提供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后,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将相关体检等材料报咸宁市人社局、编办办理相关聘用及上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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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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