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25人公告(2)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承担。
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与经岗前培训合格(岗前培训时间为期一个月)的报考人员签定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屯溪区现有编外聘用的城管队员标准执行。
八、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可在 “中国·屯溪”网查询。
九、本方案由屯溪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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