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福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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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福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7人公告
根据《福泉市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福泉市委组织部、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公开引进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7名,详见《贵州省福泉市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向高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二)招聘时间及招聘地点:(详见附件)
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可登陆招聘点院校就业网查询。
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就业协议》,则该职位招聘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审核原件)。往届生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相应的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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