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肃临夏州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2)
六、成绩计算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州委办发〔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按少数民族加5分后确定为考试成绩,文物讲解岗位最终成绩=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达不到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州招聘办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及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州招聘办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拟聘用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聘办审核审批。经批准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州人社局纪检组 0930-6225942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30-622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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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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