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聘20人公告(3)
3、体检和公示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评定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公示:对拟聘人员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培训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上岗前须参加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培训合格颁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协管员待遇和管理
协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待遇)支付。协管员实行“统一组织、统一使用、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实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
五、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北侧金融广场西配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371-86556908 86556909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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