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832人公告
为适应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拟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
一、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创建于1951年,是由辖内农牧民、农村牧区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牧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统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相当于正厅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承担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截至2014年11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共有93家旗县级法人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0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统一法人联社70家;机构网点2310个,员工总数30028人;资产总额3536亿元,各项存款2698亿元,各项贷款2095亿元,资产总额、存款、贷款均居全区金融机构第一位,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资产规模最大、机构网点人员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62家旗县级法人机构共招聘832人,其中:业务岗513人、文秘岗73人、法律岗71人、计算机岗97人、审计岗52人、其他岗位26人(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仪表端庄,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标准。
4.能够在2015年8月之前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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