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遂宁安居区招聘硕士研究生10人公告(3)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遂宁市安居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0825-866060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安居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完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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