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重庆奉节县基层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3)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定于2015年1月11日8:30开始在巴蜀中学鲁能校区进行,具体地点见现场指示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签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综合基础知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出现缺额时,其缺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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