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聘(引进)4名骨干教师公告(3)
四、待遇
1、引进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2、引进的专业人才如不选择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符合《长沙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对象可选择编外招聘,可享受以下待遇:①除享受长沙县职业中专在职在编教师的同等待遇以外,是特级教师或副高职称的每年享受县财政补助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财政补助3万元;②在县内自购住房时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特级教师、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2万元;③聘用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并继续享受以上财政补助待遇。
3、符合《长沙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应聘对象的配偶如符合《湖南省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参加学校招聘。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引进)骨干教师工作由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纪委全程监督。
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0731-861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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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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