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招聘教师岗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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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招聘教师岗36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市(富春校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中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湖滨和下沙,浙江省新华医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85个岗位共387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36人、专职科研人员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8人、管理人员5人;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医药技人员112人、护理人员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2人、管理人员16人;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医药技人员59人、护理人员14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2人;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医药技人员51人、护理人员30人、专职科研人员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人,管理人员1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他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5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2015年度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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