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永定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26人公告(2)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审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5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规划管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城市管理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3.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
4.执法程序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5.今年以来的时事政治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聘用人员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报名人数不足聘用人员3倍,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试(3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面试。
(四)组织审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退伍军人21名、其他人员5名,作为考核对象。
2.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3.考核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
4.考核后不足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排名顺序确定考核递补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县人武部组织实施。
(六)公示: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在议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加分审批
(一)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
1.退伍军人曾荣获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士官的笔试成绩加2分、曾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分;
2.因见义勇为等行为,受省级表彰的笔试加5分,受市级表彰的笔试加3分,受县级表彰的笔试加2分;
3.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建设类学历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4.特殊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特殊技术性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擅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具有法律或计算机专长;具备从业资格证书,且能熟练驾驶铲车、挖掘机或熟练掌握输电线路安装、切断,气割钢筋、会计、汽车维修、平板车等技能。)
(二)以上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标准执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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