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02人公告(第三批)(3)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875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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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需求表.doc
2.报考专业要求.doc
3.2015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4.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岗位志愿表.doc
5. 报名材料清单.doc
6.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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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市 鄞 州 区 教 育 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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