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33人公告(2)
四、考核及面试
考核方式:采用试讲和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采用先笔试(取前5名)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分的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审核上报。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试用,试用期6个月,发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人事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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