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人公告(3)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
1.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 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4.本公告公示期自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1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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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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