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招聘6人公告(3)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示栏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公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与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欧阳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12357; 传真:0898-66112357;
邮箱:hnddzzrsc@163.com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898-66224648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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