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嘉兴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教师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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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嘉兴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教师招聘3人公告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浙江省首批二级特色示范高中。学校占地125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是目前海宁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最好的学校之一。每间教室拥有电子白板多媒体系统、空调和独立书柜等,每间寝室拥有24小时热水供应系统、空调、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和独立洗澡间等。报告厅、健身房、舞蹈房、武术专用教室、网球场、篮球场、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标准化田径塑胶跑道等设施均能满足学生各类文体活动需要,微格教室、艺术专用教室、标准化实验室、计算机房、学科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书吧等为教师教研活动提供专业成长空间。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 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高中生物 |
1 |
专业名称中含“生物”或“生物技术”的专业 |
|
信息技术 |
1 |
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的专业 |
|
高中音乐 |
1 |
专业名称中含“音乐”的专业 |
需技能测试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月15日到1997年1月15日),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应聘音乐岗位的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截至2015年1月15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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