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兴文县招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2人公告(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2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兴文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兴文县2015年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报名表》(附件1)1份,《兴文县2015年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1份(需加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纪违法证明1份,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1份。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和照片到规定报名点报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试全过程,在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公告》方可报考。报考者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终止招聘进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全部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进入了考试考核等环节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4.报考者年龄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五)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可调低开考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的,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只采用笔试
(一).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学历或持有矿山企业工作相关技能资格证人员在笔试成绩分上加5分;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分上加3分。
(二).笔试内容:工会工作知识、劳动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
七、择优办法
(一)聘用成绩计算方法
聘用成绩 =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二)根据聘用岗位名额,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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