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师范学院招聘58人公告(3)
四、优惠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
1、提供税前购房补贴8-15万元;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费: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
(二)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副高职称
1、提供税前购房补贴15-30万元;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三)其他情况
学科或专业方面有较大影响和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按聘用岗位及本人具体情况,经面议确定待遇。
说明:1、购房补贴,按照本人的科研成果与水平及是否学校重点学科或紧缺学科的具体情况,按以上范围具体面谈。
2、科研项目启动费按《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自行申报。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通过邮件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和应聘学院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院+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个人详细简历应包含以下信息:
(1)应聘者详细的学习及工作、任职经历。
(2)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教材、著作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名称、发表的期刊名称、期号、发表时间,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检索或收录情况;教材、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和本人执笔内容、章节字数。
(3)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或课题)名称、级别及编号、项目来源及经费、本人参加地位及完成的内容。
(4)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二)资格初审
由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的详细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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