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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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0人公告
我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复,经衡水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我区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60名教师;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招聘5名安监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1、全区共招聘教师60名,在区教育局下属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师工作。
2、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5名,在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3、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区直按30%,如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指标仍按计划岗位使用。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201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衡水市户籍。
2、学历要求:
报考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报考音、体、美、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限对应专业报考。
3、年龄要求:考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岗位必须取得对应岗位及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发布公告。通过桃城之窗信息网、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桃城区教育局网站、衡水日报、衡水日报桃城版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 :桃城区人社局五楼(红旗大街791号,红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
3、报名要求: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如在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即可。已经办理就业分配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分配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即可)、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准许参加报考的证明信,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4、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确认审查。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31日至2月1日区人社局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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