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3)
(五)考核
1、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相关工作经历、精神病史进行核实、审验。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后,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区人社网、区财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五、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电话:0717—7824645,0717—7816063;招聘举报电话:7890209 7834212(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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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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