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理工大学招聘130人公告(4)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述职、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份,请应聘人员随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中的“招聘政策及考务信息”栏目查询面试具体安排。
(3)公布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体检资格情况,并请随时登陆系统中的“招聘政策及考务信息”栏目查询体检具体安排。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根据情况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我校网上招聘系统中的“招聘政策及考务信息”栏目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 ,工作人员: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60216276
天津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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