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146名博士公告(3)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九)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聘用合格分数线(80分)基础上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确定替补人选。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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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岗位资格条件需求表.xls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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