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朔州市委宣传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5)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4)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察
参加考察与体检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员与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待遇和管理
拟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后,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派遣机构、拟聘用工作人员分别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人力资源派遣机构与拟聘用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统一派遣其到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报到,各事业单位安排本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各事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金及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的服务管理费用、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审核,并列入各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予以拨付。
1、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关系。三年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与单位的意愿,再行续聘。
2、工资和五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3、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4、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食宿自行解决。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朔州市委宣传部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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