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湘西事业单位州从服务期满两年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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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西事业单位州从服务期满两年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80人公告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10〕1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州服务期满两年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原则上聘用到各县市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在我州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原已录(聘)用或解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5年2月4日至2月6日下午5:00。
②报名地点:各县市的报名对象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背面应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要求的相关证件。每名考生须交考务费100元。
④资格审查。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县市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对全州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5年2月12 日。考试地点:吉首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天到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领取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后,再按笔试成绩占60%、聘期实绩考核成绩占40%计算合成笔试总成绩。考试范围以《湘西自治州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
3、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聘期实绩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直至分数不同为止。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体检参照新颁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即为拟聘用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可依次进行递补。考核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6、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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