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防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科人才引进公告(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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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防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科人才引进公告(湖南)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是首批成立研究生院、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院校。学校地处文化繁盛、风景优美的中部宜居城市-湖南省长沙市。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科办公室以海洋科学为主干学科,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水声工程、声学等优势学科基础,旨在推进海洋交叉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
因学科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若干优秀人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方向
(一)海洋科学:海洋声学、物理海洋、海洋遥感等;
(二)大气科学:天气动力学、数值天气预报等;
(三)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声工程、水动力数值模拟等;
(四)海洋信息:海洋信息探测、信号处理、信息融合等。
二、招聘类别和条件
(一)领军人才:满足国家“千人计划”要求及其以上水平的杰出学者。
(二)拔尖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担任过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或者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近5年内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技术奖项。
(三)青年人才:国外一流大学和国内“985工程”高校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优先接收SCI论文高产作者、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和“985工程”高校保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四)文职人员: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招聘对象首次聘用的最高年龄为35周岁;应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博士毕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潜力;能够保证每年在站时间不少于10个月,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人员待遇
(一)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待遇面谈。
(二)拔尖人才:按照学校新任教师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相应公寓住房一套;提供科研启动和安家费,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三)青年人才:按照学校新任教师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相应公寓住房一套;提供科研启动和安家费,一次性资助15万元。
说明:以上三类人员,如有参军意愿且具备参军条件,将为其办理入伍手续。
(四)文职人员:纳入学校工作人员编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福利待遇;享受学校给予教学科研岗位文职人员的特殊贡献津贴。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国家博士后招收相关规定,发放工资;长沙市无住房博士进站时,发放安家补助,用于添置生活用品等;外单位博士进站时,为每人单独建立帐户,按照3万元标准提供科研启动费;外单位人员每年实际在站工作时间超过10个月的,且中期考评在称职以上的进站博士后,享受岗位津贴。
四、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注明类别):
(一)个人简历(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版;
(三)正式发表的专业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目录及3-5份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PDF扫描版;
(四)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扫描版。
五、联系方式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科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1-87211053,15874892259
电子邮箱:canghaiyilangke@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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