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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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上海市文物考古、保护、研究与咨询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文物保护、考古。人数:1名
一、岗位职责
1.协助高级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研究文物保护相关理论和技术,参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
2.协助高级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参加区(县)文物保护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
3.负责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电子信息档案建立;
4.指导区(县)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电子信息档案的建立;
5.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物考古事业;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具有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文物保护、考古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具备专业所需相关技能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强文字(含古文献)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英语六级及以上, 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待遇
新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市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本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请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至wenbaohr@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2)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应聘意向书、个人详细履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课程作品等相关资料。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方法:
1.资格预审(15分):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等待电话通知)。
按照报名者就读院校、推荐意见、评语、成绩等进行评分。
2.笔试(5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50分;考试内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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