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奉化市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招聘9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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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奉化市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招聘9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5名和校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事先从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有关荣誉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书、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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