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76人公告(2)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醴陵市安监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50分)。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上述内容均在笔试开考前予以公告。
(4)笔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分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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