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醴陵市卫生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4人公告(2)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醴陵市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
医师岗位: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预防保健知识;
药师岗位:药理基础知识和药剂相关知识;
护理岗位:基础护理知识和护理临床知识;
医技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影像、检验相关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相关知识、写作;
会计岗位:会计基础知识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
工程岗位: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知识和网络信息必备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醴陵市卫生局组织,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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