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招聘8人公告(2)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的,审核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自备)。邮寄报名的,邮寄相应证件复印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有关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报考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3月份至4月份期间进行,时间与地点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科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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