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磐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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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磐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90人公告
根据磐安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考聘用编制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额及户籍、学历等要求(见附件4)
凡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表所列户籍学历等要求的,均可报考。
在我县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且现在岗的幼儿园代课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要求
(一)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28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磐安县招生办(上后埂66号)。因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时现场拍照,故不得由他人代报。
联系电话:0579-84662828 0579-84652581
(二)所需材料
1.报名时提交《磐安县2015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比例
初中社会、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美术、学前教育①学科的学科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其它学科的学科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2。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达不到以上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学科招考计划。
凡学科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其中1个名额面向男生。面向男生招考计划与男生缴费确认人数之比须符合以上比例要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面向男生名额。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结果在网上公开发布。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与初中科学同,省厅不提供命题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另行组织命题,命题范围见附件二。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同类学科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淘汰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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