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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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7人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7名)
1.初中文化课教师(4名)
招聘专业:语文1、数学2、社会1。
2.小学文化课教师(3名)
招聘专业:语文1、数学1、英语1。
3.小学音体专业课教师(2名)
招聘专业:体育1、音乐1。
4.幼儿园教师(8名)
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数。
二、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绍兴市生源;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绍兴市户籍;
(3)2015年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2015年硕士研究毕业生和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4)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师范类专业的2015年硕士研究毕业生,生源不限。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2.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应届生为浙江省生源,其他专业应届生为绍兴市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户籍;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市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户籍;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且具备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的绍兴市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加分政策
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政策,加分办法: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3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加分材料4月18日下午5时前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滨海新城官网和上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四、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3.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符合幼教一级职称岗位的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中的历届生应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以2015年3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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