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72人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年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等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四)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
(七)2015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研究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地点一览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因高考迁出生源地的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如实填写的《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考核
面向研究生的岗位采用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
面向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详见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瑞安卫生信息网(http://www.ra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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