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遂昌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58人公告(4)
五、注意事项
1.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遂昌籍指遂昌县生源、遂昌县户籍、出生地在遂昌,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15年3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服务于遂昌县大学生志愿者视同遂昌籍。
4.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网(www.zjscedu.org )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察局0578-812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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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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