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河池市纪委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3)
(五)考察。综合面谈、跟班学习表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过程中,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体检。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调动和任职。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照《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河池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河池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中共河池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发表评论